长春市工商局认真履行商标管理职能,引导企业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大力培育驰(著)名商标,努力提高长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实现长春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标,这一现代商业竞争中最有力量、最有价值、最具竞争力的武器,日益受到长春企业的普遍重视,通过创建名标,为企业插上跨越式发展的双翼。一股重视商标,争创名标的风气正在长春市形成。
从漠视到重视,从不懂得保护商标到身体力行争相创标,长春企业对商标态度的巨大转变缘自何方?缘自于长春市政府“商标兴市”战略的实施,缘自于长春市工商局创造性地开展商标工作,卓有成效的引导企业积极创建名标,缘自于长春市工商局商标局工作在一线的干部以支持企业发展为己任,切实为企业想、帮企业做的工作热情与态度。
“1”到“14” 质的飞跃
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中国驰名商标榜中,“榆树钱”、“天景”、“希爱”在这个中国品牌的最高荣誉的殿堂里深深地刻下长春的印迹。
与2005年年末相比,长春市驰名商标的数量从1件变为14件,这变化不是数字的简单积累,而是长春市商标事业发展从量变到质变的跃升。它意味着,长春市“商标兴市”战略已经取得成效,它预示着,在商标战略的带动下,将有更多的长春品牌成为长春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来自市工商总局的一组数据令人兴奋,截至目前,全市商标注册总量已由2006年的6500件增长到目前的14752件,增长216%;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由2005年的1件增加到目前的14件;2006年以来,全市先后有164件商标被认定为吉林省著名商标,146件商标被认定为长春市知名商标……
“十一五”期间,长春市工商局创新工作体制,逐步建立、完善了三级联动商标培育认定机制,通过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努力推进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吉林省著名商标”和推荐认定“长春市知名商标”工作,使全市商标注册量、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数量都呈现出突飞猛进的发展态势,长春市商标事业已驶入快车道。
开创“商标兴市”新局面
站多高,决定了看多远。长春商标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与长春市工商局把实施商标战略提升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抓密切相关。
在国务院关于加速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的历史背景下,长春市工商局积极抢抓机遇,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十一五”期间培育驰名著名商标工作推进方案》,在此基础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措施、《长春市知名商标认定保护暂行规定》和《长春市无假冒商标示范店(场)管理办法》等地方性规章,使商标培育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在不断摸索中建立起来以培育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为载体的商标发展机制,并作为振兴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两年来,市政府对获认驰名、著名商标的企业,共发放奖励资金1170余万元。“十一五”期间,长春市商标事业能够取得跨越式的发展,取决于三点:建立和完善三级联动商标培育认定机制,形成梯次培育体系,实行商标联络员管理制度,和对企业实行“定身服务”。这是长春市工商局商标局在探索中的收获,更是今后发展商标事业的稳固根基。
“商标兴农” 新农村建设注活力
商标兴农,对于我市这个农业大市,是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实现以商标为带动,促进农业产业化的一条捷径。近年来,市工商局相继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推动 “商标兴农”工程深入开展。
“一所一标”,让涉农商标全面开花。市工商局把开发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的信息,帮助指导和扶持农户及涉农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纳入到“一所一标”工程中。去年,红石砬小米、青山烟叶、青山口西瓜等一批农产品都已经申请了商标注册,我市农产品商标注册数量也由2006年的300多件增加到1200多件,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农产品商标帮扶规划,降低农民用标门槛。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农产品商标帮扶规划》,确定未来3年至5年里,充分发挥商标协会作用,由商标协会出资每年为农户注册5件至10件特色农产品商标。去年5月份长春市商标协会已申请注册了“布海香瓜”和“柴岗三辣”两件商标,为农民无偿提供商标使用服务。
建立农产品商标帮扶基金。市工商局已建议政府制定出台推进我市农产品商标发展的扶持政策,由财政拨付专门经费,设立农产品商标帮扶基金,采取直接帮助农户注册商标或农民每注册一件商标给予500元至1000元补贴的办法,激发农户和涉农企业参与创牌工作的积极性。
近年来,我市先后有“饮马河大米”、“双阳梅花鹿”和“榆树大米”三件地理标志通过了证明商标注册, “皓月”、“大成”、 “天景”和“德大”四件农产品商标成功获认中国驰名商标。陆续涌现出拥有“阿满”等农产品著名商标的龙头企业,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农产品的品牌效应和在外埠市场的竞争力。同时,这些龙头企业还陆续与我省50余万农户签订了玉米和大豆购销合同,与11万余户饲养牛羊户签订了购销合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培育出一批“百万富翁”种植、养殖户,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以商标带动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效果。
商标保护卓有成效
近年来,长春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商标监管职能作用,坚持打击商标侵权与服务企业维权并举,重点加强了驰名商标、老商标、涉外商标的保护。先后查处了多起侵犯“一汽”、“奇声”、“半球”、“BOSS”、“耐克”、“TOYOTA”等国内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件,有效地维护了国内外商标持有人的权益。
长春市工商局还与一汽集团等一大批知名企业及注册商标维权代理机构建立了绿色维权通道,使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法律方面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2006年以来,长春市工商局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89件,收缴罚没款442.5万元,这些案件的查处,有效地遏制和打击了本地区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维护了中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利益。
近年来,长春市工商局努力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发展商标事业,不仅仅依靠单一的行政处罚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是在深层次上理解如何去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从多个方面不同层次为企业商标的培育、发展和保护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促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带动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