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商局就加强全系统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工作提出指导意见。要求根据各地经济发展重点,以工业、农业、文化、物流等产业园区、示范区为依托,以省规划管理的特色工业园区为重点,以申请集体商标注册为主要方式,坚持国内、国际商标注册并举,深入开展商标行政指导工作。力争到2020年,在省规划管理的特色工业园区中区域品牌注册商标达到20件以上,为培育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吉林特色产业公共品牌奠定基础。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组织上门走访,深入园区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调查,全面了解园区管理模式、产业特点、行业组织建设、园区企业数量和经营情况、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发展现状等信息,分类建立健全档案。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重点,根据各项基础条件成熟程度有序推进,尽快实现工作突破。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座谈培训、资料发放等多种形式,面向园区管理机构、企业、行业组织积极宣传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知识,介绍成功范例,解读我省商标品牌建设扶持政策。
三是开展商标注册服务。实行商标注册全程化行政指导。鼓励园区内企业组建专业协会、商会作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指导符合条件的园区管理机构申请集体商标注册。主动参与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标志策划和设计,提供商标近似查询服务。协助申请人制订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筹备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及时办理注册手续。
四是维护区域品牌商标权益。指导园区内企业规范使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商标,帮助商标注册人积极应对商标异议、争议评审等事项。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侵犯产业集群区域品牌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
五是支持行业组织发挥作用。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园区企业使用区域品牌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标准,加强对商品、服务的检验监督。成立商标管理部门,建立商标注册申请、信息检索、许可使用、价值评估等管理制度,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商标的使用和宣传。
六是引入专业机构参与商标设计。推介省内文化创意与设计服务优质单位参与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商标设计。结合产业集群的行业特色、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和目标,融合区域历史和人文文化,突出公共特性,兼顾不同文化的认同需求,设计出符合商标注册法律规定的区域品牌标志。
七是增进部门协调配合。主动与工信、发改、农业、质监等相关政府部门深化沟通合作,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发挥各自职责作用,汇集各领域扶持政策强化引导,合力推进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工作。
推动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商标注册有利于增强政府对产业集群发展的组织、协调能力,更好地发挥相关行业组织的号召力和管理作用,对推动产业集群集约化、标准化发展,加快创新与转型,树立区域品牌良好形象,提高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